□ 李明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现代意义上的治理强调多元主体的相互协作,市域社会治理既要把握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鲜明特点、严格落实好省域治理的相关要求,也要兼顾市域范围的个性特点,更好地发挥城乡联动作用。当前,各地纷纷因地制宜探索市域社会治理新路径为重要抓手,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市域社会治理是市域范围内国家治理的直接体现,是国家治理开展的重要基础。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开展的情况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成效,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生活。
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必然要求。当前,在推进各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各种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和完善的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和挑战越来越多。改革越向前推进,我们要应对的风险挑战和矛盾也就越多。无论是市域范围内社会矛盾的化解、还是公共安全风险的防范,都要求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市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备独特的地位和功能,是整合基层难点、解决基层难题的重要层级。
市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高质量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将促进市域高质量发展。当前,人才、技术、资源等要素向市域集中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这对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要加快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与此同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也需要更灵活、更包容、更创新的治理理念,以适应国家治理在市域层面的落地。只有为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才能更有效地推动市域高质量发展。
做好新时代社会工作,对进一步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社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这一重要论述为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树立市域社会治理新理念。一是要强化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市域社会治理全过程,扩大党组织工作覆盖面,建强党组织负责人队伍,提升党组织负责人业务能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高质量党建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畅通群众意见表达渠道,让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协商、决策和监督中,解决群众所关心的公平、正义、安全等问题,激发群众的创造活力,发挥人民主体作用。三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制定完善社会治理法律法规,依法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四是要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基础性工作,基层安则国家安。要把社会治理的重心下移到基层,整合基层网格资源,完善网格化管理。充分了解基层群众的需求,提供精细化服务,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和5G等技术,丰富基层数字治理的“工具箱”,增强干部掌握情况、化解矛盾和服务群众的本领。
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着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中的风险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数字赋能能力。要坚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完善多元风险防控机制,在风险研判预警、风险化解协同、矛盾纠纷早期化解等方面探索创新举措,积极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提升群众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社会治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科学规范地进行考核评价,充分发挥群众评价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理的认同度。要多渠道深入了解群众需求,梳理急难愁盼的问题,持续探索创新场景化、个性化的服务推送模式,促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治理,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让政府决策更加科学,让社会治理更具预见性、精准性和高效性。
创新市域社会治理举措。一是要优化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有机统一,综合运用文化、法律、经济、教育、行政、科技等手段,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的自治体系、法治体系和德治体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鼓励党群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社会主体共同构建现代社会治理共同体。融合发挥行政管理体制、市场体制优势,加强基层群众工作队伍、志愿服务队伍、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二是要完善市域社会治理制度。加强风险监测、预警、评估和处置,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网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三是要突出市域社会治理重点工作。比如,高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提升市域公共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市域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作者为宿迁学院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本文系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苏乡村道德状况调查与问题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4ZXB00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