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政府黄石交出亮眼“答卷”

  • 发布时间:2022-12-29

28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法治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推行的“承诺预办、先建后验”做法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招投标“评定分离”等6项典型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12项改革列入全省先行试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我市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行政效能不断提高,服务流程精简规范,高分通过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考核验收。完善帮办代办制度,对所有重大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窗受理、一口出证、一站式服务”。推行“政务+邮”改革,推出“信用承诺,先办后补”,实行“邮帮办、邮代办、邮直办”服务举措。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助推市场主体增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大部门间承诺信息核查协作力度,公布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72项。进一步深化“先建后验”改革,推行“双向承诺,六多合一”和“五证同发”,企业投资项目事前开工审批时间缩短96%以上。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出台《黄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科学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印发了《黄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等程序。开展立改废释工作,2021年开展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2022年开展了政府规章设定的罚款事项专项清理,消除制度性障碍,优化依法行政制度环境。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出台《黄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效控制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注重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主动听取特定群体意见。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市、县两级五大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力量下沉。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行政强制免于执行“四张清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构建全方面行政权力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和食品药品等重要民生领域,严格督查整改。制定发布《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公布我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开展2022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行专家专业化评查。实行政务公开月报告制度,引入第三方对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落实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

多渠道推进行政争议化解。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申请247件,确认违法等直接纠错16件,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和监督作用。建立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龙头,多调联动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局面。

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格局。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十大领域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制度,开展诚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评选活动。大力开展“无欠薪”城市创建,推动市、县、街道、社区、企业五级联创。编制《黄石市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

   【来源:(石教炼)黄石日报】